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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河县人民法院委托的钢结构厂房工程质量鉴定
文章作者:山东国泰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 上传更新:2017-02-27 13:52
委托人:齐河县人民法院
委托鉴定事项:对齐河县国鼎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工程质量进行鉴定。
鉴定材料:鉴定委托书申一份、钢结构车间工程方案图纸一份、土建工程图纸一份。
鉴定日期:2014年11月05日
鉴定地点:齐河县
检案摘要:
根据鉴定申请描述,本案所涉及建筑物为齐河县国鼎食品有限公司厂房(以下简称车间),由被申请人承包施工。申请人认为,被申请人所施工厂房存在质量问题,因此向齐河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经齐河县人民法院指定,由我单位山东国泰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对涉案厂房进行质量鉴定。
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齐河县国鼎食品有限公司施工合同当事人。
根据本案申请人提出的鉴定申请,涉案厂房的主要鉴定事项为以下内容:
1.车间房顶彩钢板厚度;
2.车间中间一排钢柱,底座出地面;
3.钢结构中钢梁、钢柱尺寸、涂层厚度;
4.砖墙中砖、砂浆强度;
5.边柱混凝土柱的外观质量、混凝土强度、钢筋布置、保护层厚度;
6.车间地面厚度、地面混凝土强度、地面外观质量;
7.钢梁与钢柱交接部位焊缝质量。
现场勘验钢构件尺寸:

现场勘验屋面夹芯板厚度:

委托鉴定事项:对齐河县国鼎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工程质量进行鉴定。
鉴定材料:鉴定委托书申一份、钢结构车间工程方案图纸一份、土建工程图纸一份。
鉴定日期:2014年11月05日
鉴定地点:齐河县
检案摘要:
根据鉴定申请描述,本案所涉及建筑物为齐河县国鼎食品有限公司厂房(以下简称车间),由被申请人承包施工。申请人认为,被申请人所施工厂房存在质量问题,因此向齐河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经齐河县人民法院指定,由我单位山东国泰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对涉案厂房进行质量鉴定。
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齐河县国鼎食品有限公司施工合同当事人。
根据本案申请人提出的鉴定申请,涉案厂房的主要鉴定事项为以下内容:
1.车间房顶彩钢板厚度;
2.车间中间一排钢柱,底座出地面;
3.钢结构中钢梁、钢柱尺寸、涂层厚度;
4.砖墙中砖、砂浆强度;
5.边柱混凝土柱的外观质量、混凝土强度、钢筋布置、保护层厚度;
6.车间地面厚度、地面混凝土强度、地面外观质量;
7.钢梁与钢柱交接部位焊缝质量。
现场勘验钢构件尺寸:

现场勘验屋面夹芯板厚度:
